闽财指〔2011〕1207号
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稀土‘壳-核’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研制及产业化”等5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往年结转省级第三批)下达给你们,该批经费522万元从2011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中列支(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到期要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11年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表(往年结转省级第三批)
二 0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经费 通知
省科技厅备查文号:闽科计〔2011〕57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