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省控股(集团)公司:
为加快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工业清洁生产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根据工信厅联节函〔2011〕879号通知规定的选项范围和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
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送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控股(集团)公司可直接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经贸委
联系人:郑高春 郭宗建
电话:0591-87821903 87822107
传真:0591-87824896
e-mail:hjzyc@fjetc.gov.cn
财政厅
联系人:洪鼎辉
电话:0591-87097609
附件: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2〕879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