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下半年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闽经贸计财[2011]813号
 

各有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文〔2007〕401号)和《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企〔2011〕61号),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省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4542万元,对福安市信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54家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工业、中小贸易企业融资担保予以风险资金补助(详见附件)。本次补助资金应作为担保风险补偿金补充充实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补助款列2011年“2150899-其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预算科目。

 

    附件:2010年下半年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资金补助表.doc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