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闽科财〔2012〕1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
成套工艺等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等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科技 转发 免税 清单 通知
抄送: 厅领导。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