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信函办〔2020〕303号)文件精神,现就福建省第三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验收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目的。为实现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的目标要求,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我省企业资源利用水平。
(二)验收对象。列入福建省第三批循环经济试点并提出验收申请的单位共59家(51家企业,8家园区),分两组开展验收工作。
(三)验收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现场评估等形式开展。
(四)验收要求。对验收申请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目标完成(能耗、物耗、水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等)、任务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验收意见和改进建议。至少召开一场培训会,指导试点单位修改完善实施方案。验收完成后,向委托单位提交书面总体验收评价报告。
二、报价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申请单位应拥有经验丰富的循环经济研究方面专家团队, 熟悉福建省经济发展现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
(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出报价,填写福建省第三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验收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
2.第三方机构提交简要的单位介绍和工作情况。
上述材料请于8月3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指定邮箱,我厅将综合评价后,选出2家单位参与验收。
联系人:张丽珍 联系电话:0591-87822107
电子邮箱:hjzyc@gxt.fujian.gov.cn